(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规范董事行为及董事会运作程序。董事会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部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为自然人,特定情形下不得担任董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被判刑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可由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或5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董事应对提案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