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秋志先生、林庆民先生、郑旭晖先生,提名委员会认为他们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他们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大进先生、谭丕强先生、赵威先生,提名委员会认为他们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他们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审查意见发布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