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披露及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证券部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和管理工作。
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高管、实际控制人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证券、统计、审计等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公司季度、中期、年度报表及有关数据。公司因工作关系需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应确认已签署保密协议或取得保密承诺。公司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定期查询并形成书面记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公司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