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稳健经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
制度明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财经管理部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为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否则需说明原因并采取反担保措施。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重大财务资助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与资助对象签订协议,明确资助条件、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财务资助成本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逾期未收回款项前,不得继续提供资助。
公司应及时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包括资助对象基本情况、风险防范措施、董事会意见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合规性监督检查。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