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防止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出现严重影响投资计划的情形应及时公告。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有效实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确保资金安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等情况,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