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依法依规、诚信信用等原则,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公司原则上只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确需为其他单位担保时应采取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申请担保的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受理担保申请,会同法律事务部进行调查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或股东会负责最终审批,其中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重大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财务管理部负责担保事项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定期报告担保情况并及时处理风险。公司应依法披露对外担保信息,确保信息保密直至依法公开。违反本制度擅自签订担保合同的人员将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