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交易,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相关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后通知是否可行。公司应向深交所申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的身份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三个月。
制度规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比例,锁定期及禁止转让的情形,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相关人员在窗口期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窗口期包括年报、季报等公告前特定时间段。公司证券事务部应在窗口期前发出提醒函,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信息,确保合规操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处分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