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为全体独立董事,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可采取现场、网络视频或电话会议形式,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审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并对特定职权行使进行审议。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会议顺利召开。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并需在年度股东会上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