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2008年2月制定,2009年3月第一次修订,2025年8月第二次修订)。为强化内部控制,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每年10月31日前,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每年1月10日前,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财务报表,1月11日委员会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1月12日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委员会至少与其沟通一次。在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委员会至少发出一次书面督促函。每年3月1日前,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委员会于3月5日前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每年3月31日前,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委员会5天内召开会议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还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决议。特殊情况下的时间节点由董事会秘书和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调整确定。本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