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公司信息披露应基于客观事实,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应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公司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披露信息,不得以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需披露的信息分为发行及募集信息、存续期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公司债券交易价格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临时报告。公司应设置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确保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性。公司还应关注债券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核查并发布澄清公告。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