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薪酬政策和方案建议,涉及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形成的决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年定期考核评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程序包括述职、绩效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发展部门保存,决议和纪要需报董事会。出席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