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2,869,750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清华泰豪大楼。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力信息及自动化产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输变电配套设备等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以及高科技项目咨询等。
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确保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也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