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7月16日发布会议通知。7月23日,公司收到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提议选举李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议于7月31日下午14:5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东路9号院1号楼华丰大厦1101会议室召开,由董事、总经理杨旭东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有209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253,730,384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宋嵘先生和薛志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未通过选举李博先生为董事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