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楚旭日)
提名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楚旭日为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