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订。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且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需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给予相应津贴。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