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和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内幕信息包括公司股权结构、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等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及外部相关人员。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采取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