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资金管理,防止资金占用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后者涵盖垫付费用、代偿债务、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公司严禁通过不合理或缺乏实质的关联交易导致资金被占用,不得以垫付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提供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董事、高管负有法定义务维护资金安全。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相关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制定清欠方案。注册会计师需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违反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高管将受处分或罢免。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侵占资产情形应立即冻结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原则上以现金清偿占用资金,特殊情况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