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确保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且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至少为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必须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个人品德。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应津贴,除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