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等专业理财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投资部、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
投资风险包括市场波动、行业政策及宏观经济影响、违约风险及操作风险。公司将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如选择合适产品、跟踪分析进展、内部审计监督及外部机构审计等。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