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运作,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指出,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此外,委员会还需每年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及时提出解任建议。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应予配合,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意见。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相关部门交流、广泛遴选人选、搜集初选人资料、征求被提名人同意、资格审查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步骤。会议通知需提前3天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