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审计主要评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和发现的重大问题。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独立于财务部门,由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计部需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并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审计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计。审计部还应至少每季度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大额非经常性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
审计部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将审计档案定期或长期保管,保管期限为10年。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