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受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和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1人,代表股份42,69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580%。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