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前波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同时,董事会同意聘任廉涛、马宇驰、郭高飞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样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余前波曾任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职位,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廉涛曾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具备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管理经验。马宇驰曾任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总经理等职,郭高飞曾任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发展与投资研究中心总经理等职。所有新任高管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