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规范、透明,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包括独立兴办企业、合资合作、参股、委托理财等。投资决策遵循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资产业效益化原则。
决策权限方面,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为公司投资行为的决策机构。达到特定标准的重大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或利润占公司相应指标50%以上且金额超限。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但超过10%的,需董事会批准。其余由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长审批。
决策程序要求投资项目需经过充分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确保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重大投资项目需报董事会审议。执行过程中,公司应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财务独立,接受内部审计监督。项目完成后需提交结算报告和审结申请。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