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能国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方案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并检查实施情况。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工作。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提高抗风险能力。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修改,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