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委员3名,实到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夏飞先生、王从宝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显示,两位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两位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会议同意提名夏飞先生、王从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特此决议!与会委员:查胤群、胡佩芳、申洪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