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或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公司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或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由相关部门填写审批表并提交总经理审核。符合条件的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证监局和深交所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违反制度规定将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