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行权价格由11.96元/份调整为11.91元/份。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分别于2025年5月30日和2025年5月16日进入行权期。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6.65亿元,高于目标值15.02亿元,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100%。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3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或“合格”,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或60%,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100%。此外,因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未完全达标,公司将注销11.5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