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河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审计所有工作,接触所有记录和相关人员,参加有关会议,并对审计涉及的事项进行调查。对于阻挠审计工作的行为,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反映。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并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所有人员,审计范围涵盖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等方面。内部审计程序包括年度审计计划、项目实施、审计报告和整改等环节。审计资料需归档并保密。公司应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追究责任。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