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7月28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并于7月12日发布通知。会议通知包括召集人、投票方式、召开日期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及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于7月28日下午14点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创思路5号如期召开,由董事郝俊华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4名,网络投票股东245名,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50,612,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408%。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制度等议案。表决过程、表决权行使及计票监票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