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制度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原则,包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追究责任。从重处理的情形包括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打击报复调查人等。从轻处理的情形包括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挽回损失等。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