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山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护股东和公司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发展等原则。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管等。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管理、赠与、重组、许可协议、研发项目转让、放弃权利、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劳务提供、委托销售、存贷款、共同投资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优先,其次为成本加成或协议价。审议程序方面,一般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金额较大或涉及重要事项的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有例外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需按年度预计并披露,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某些特定情况下,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披露内容包括交易概述、定价依据、协议内容、影响等。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