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庆楼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律师对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中路同庆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178,594,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556%;网络投票股东共197人,代表股份1,067,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1%。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