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办法规定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等措施,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也应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需对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进行充分审查,包括基本情况、财务报告、还款能力等。审批权限方面,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批。担保合同必须书面订立,由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保存相关文件,定期检查并报告。出现被担保人无法履约等情况时,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向被担保人追偿。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