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候选人意见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有关部门交流、搜寻人选、搜集初选人资料、征求被提名人意见、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