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受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出具法律意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提议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6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2023年3月14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元转02”,债券代码“123196”。
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和《募集说明书》,“正元转02”的附加回售条款规定,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2025年7月7日和2025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因此,公司“正元转02”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符合回售条件。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回售公告和回售结果公告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