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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 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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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6年,需具备独立性和相关工作经验。

董事会负责审议重大交易、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签署文件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等事务,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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