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分红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遵循法定顺序分配,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可采用现金、股票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正常经营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时,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应扣减其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占用资金。
公司每年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累积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提取任意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股东会若违反规定提前分配利润,股东需退还违规分配的利润。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或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货币资金不足时,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按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比例,股本基数以方案实施前实际股本为准。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公司董事会每三年对分红规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新的分红规划。公司应广泛听取股东意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接受股东监督。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董事会需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提交股东会表决。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