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投资保值增值。制度涵盖对外投资的形式、原则、组织机构、审批权限、人事管理、投资转让和收回、财务管理及审计等内容。
对外投资形式包括资本金投资、股权或股票投资、合伙企业出资、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等。对外投资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要求,坚持效益优先原则。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证券投资部负责项目分析和研究,总经理负责项目实施和监控。对外投资审批严格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执行,不同规模的投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控股子公司投资权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权限。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和经营管理人员,确保投资保值增值。投资回收和转让需符合法律规定,财务部负责资产评估。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