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并提示风险。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董事会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内容涉及重大事件的起因、现状和影响。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并公开澄清。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应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及时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及时通知公司重大信息,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严格控制内幕信息流转,确保信息保密。违反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