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并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为期12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文件,确认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或故意隐瞒的情况,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如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此外,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列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作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