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振华重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余方))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余方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余方已同意出任该职位。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此外,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特此声明。提名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