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腾龙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包括3名董事,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需审核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性。定期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每年至少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