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腾龙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等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
董事会审议权限涵盖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具体标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利润、营业收入等指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和总经理在一定条件下审批相关事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涉及重大事项需披露公告。会议记录应真实完整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