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获悉近期兴长企服及其一致行动人兴长集团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进行了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兴长集团解除质押3,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24.79%,占公司总股本0.81%,质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兴长企服解除质押6,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22.54%,占公司总股本1.76%,质权人同样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截至公告日,兴长集团持股12,102,376股,持股比例3.27%,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6,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53.71%,占公司总股本1.76%;兴长企服持股28,840,987股,持股比例7.80%,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3,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11.44%,占公司总股本0.89%。合计持股40,943,363股,持股比例11.07%,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9,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23.94%,占公司总股本2.65%。质押用途均为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备查文件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等。特此公告。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