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生效))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则旨在健全和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确保审计委员会工作的顺利进行。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包括选聘外聘审计师、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师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检查公司财务监控和风险管理制度、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成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会议纪要及其他资料保存期为十年。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