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609.6万元,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环保工程等业务。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90万股,于2017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辞任时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为44609.6万股。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公司解散时应依法进行清算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