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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光股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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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7月4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四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成三荣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包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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