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任职资格要求包括具备担任董事资格、独立性、专业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不良记录,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相应资格。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职责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特别职权涵盖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职保障,包括工作条件、知情权和费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