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旨在加强股份管理,明确办理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办法规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等。办法明确了多种情况下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例如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办法还规定了新增股份的转让比例及可转让数量的计算方法,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个人信息。此外,办法强调了相关人员需确保特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内幕交易行为,并要求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数据和信息,确保披露情况合规。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施行。